关于GB14881-2013中5.1.5.5条款的理解
各位同仁,新版GB14881-2013版中5.1.5.5 洗手设施的
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
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
混合器。大家对“水龙头数量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是如何理解的?例如:生产车间每班组人员50人,那么就需要配置50个水龙头吗?是这样理解的吗?请高人指点一下,也欢迎各位同行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热烈发言,希望把这个条款理解透彻了。
4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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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识理解啊。我认为50人有三组就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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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个比较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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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版的14881对数量有具体的要求啊,每10人1个,200人以上每增加20人增加1个;2013版未规定具体数量,工厂自行配备,够用就行,主要是不影响员工进车间的时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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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10人一个水龙头,包括洗手间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