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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签标识的问题!

各位大神遇到问题了求助。前些有关部门到厂里走访,期间提出看产品包装,包装标签上是这样标注的(产地:云南.大理.弥渡)。结果他们说这样标是不对的,说以后拿去检就成不合格产品。我说不可能吧,这也是以前有关部门让这样标的,最初我也是标的云南.大理。他们说5月份的文件已经说了就只能这样标。我说5月份的文件,我是14年1月份就做的包装,做了好几万呢怎么办。他们说作废。。。。。。要不然你后面用被查出来是要按不合格产品处罚的。求大神帮我怎么办?(上面所提的产地:云南.大理.弥渡是举例,并非实际发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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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主管 2019-03-17回答
7718中卫生部解读:四十四、关于标准中的产地  “产地”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是特定情况下对生产者地址的补充。如果生产者的地址就是产品的实际产地,或者生产者与承担法律责任者在同一地市级地域,则不强制要求标示“产地”项。以下情况应同时标示“产地”项:一是由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仅标示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时,应同时用“产地”项标示实际生产该产品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所在地域;二是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仅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时,应用“产地”项标示受委托企业所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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