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手边有盒
茶叶,茶叶在
包装盒上已经有标签了(有“生产日期”这几个字但具体时间没填),厂家可能发觉自己等级没标,所以在原有标签上加贴了产品等级,把生产日期也标注在加贴的标签上(这次是具体写了)我查了7718.,其中有这么一段(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
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标示形式参见附录 C)。根据我的理解加贴、补印、篡改应该是在包装出厂之后商家为了延长产品寿命主观故意的行为。但是现在他的行为我认为应该属于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主动召回,而将未标注的事项标注上去也应该能算作一种补救措施并且他加贴的标签并不仅仅含有生产日期还包括了前面未标的等级和产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