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公司现在是做
食用植物油灌装的(分装)企业,去年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过来说我们只能办理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申证单元为0201;不能办理调和油的生产许可证,他们所说的调和油如果我们这边自己调配属于生产不属于分装不在同一申证单元,但未讲是哪一个单元,如果我们这边要带调和油的话是直接拉别人调和油过来分装。 今年我们建立自己的调配车间新增调配油罐,建好后去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扩项,其(有一人是上次来我公司的领导)回复我们不必扩项,属于同一单元。更加迷惑的是今天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到我们单位参观,说我们没有生产调和油的资格,必须重新扩项,扩项……请问:我们现在要自己调配
食用调和油到底要不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扩项?扩项的话申证单元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