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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药同源标准与香辛料及调味品标准

一直不明白或整不清楚这两个标准的同与异,好像现在监管这一块都是按食药同源标准来管的,你用的香辛料如果也有药用功能的,但没有列入食药同源标准中的他就说你企业不能用,那香辛料及调味品的那些标准还有多少参考意义啊(那么多香辛料都有药用功能)。可能我的理解有误,求各位大能帮忙解释一下这些标准吧,好难懂,我们该怎么规避这些问题?
4人参与回答
,研发工程师 2019-03-20回答
不体现功能作用,就按照食品相应标准执行
,农产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3-20回答
班玉杰0703 比如说豆蔻、草果之类的,虽然在新的有列入但还没执行
,食品工程师 2019-03-20回答
一般香辛料在产品用量比较少,只标注香辛料就可以 。如果只是香辛料也没有什么问题,参看十三香,人家不能卖么?关键在于你的产品中的这个香辛料,不能暗示或明示有药用功能,即便他的确有那个功能 。
,食品检测组长 2019-03-20回答
说一下具体名称吧,这样大家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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