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作中遇到一个问题,感到十分棘手,敬请各位给予帮助。 GB 10789-2007《饮料通则》中对饮料(饮品)的定义“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
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果醋的生产工艺是以果汁为原料,采用二步发酵制成的产品,一步发酵是发酵生成乙醇,二步是将乙醇再发酵生成乙酸。 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 666-2007
沙棘果醋(饮料))标准中未设定乙醇含量指标。 目前,我遇到的难题是: 1、若根据果醋的生产工艺和饮料通则中的定义,应当设定乙醇含量指标,但设定后,其检验方法尚未查到
果醋饮料中乙醇含量的测定方法; 2、若不设定乙醇含量指标,又不符合饮料通则中定义的要求。 敬请各位业内人士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