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公司产品标示净含量:600克(内装60枚),但因现场操作称重的,净含量达到600克,而并未达到60包,57-59包的情况常有。由此引发的疑问:1、GB7718中4.1.1一般要求:直接像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
食品标签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2、4.1.5.7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3、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4、根据以上3点,是不是可以理解出这种情况:(1)
托盒里面装3个裸产品,再直接
包装封口,这样的包装上是不是根本不需要标示规格?(2)中包袋中装着多枚单件小包装的产品,但小包装上本身未标示净含量,而是计量方式:称重,那这样单枚的并不算预包装食品,中包袋上也不需要标示规格?以上理解不知是否正确,请大家多多指教!急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