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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应如何进行界定

最近常在食品行业监管区里呆着,看到不少筒子们反映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许多问题没有一个部门能给出详细正确的解答,给各个企业带来了许多不便之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比如像面包房等前店后坊的食品经营者办证问题,许可的先后顺序不清等问题。在这里,请大家讨论一下,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存在监管交叉或者存在三不管(监管盲点)的时候,应该由哪个部门来明确,如何进行科学的界定。
6人参与回答
,食品加工营业员
2019-03-25回答
关键是现在没人出面协调解决这些问题,都缩在后面不敢出来。
,食品香精销售专员 2019-03-25回答
像这种问题,在国家层面上,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由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来进行协调。其他层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协调。
,食品班组长 2019-03-25回答
关键是类似面包房这样的归哪个部门管都是令企业一头雾水,不知如何是好!也没有个部门能来界定一下,现在都是各说各的,企业可就遭殃了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9-03-25回答
现在这种现象比较多。但是如果以后过渡期过了,会好些吧。像卫生部的责任以后是不是更多了。制定安全标准什么的,但是好像现在还没有怎么进展呢?
,食品研发专员 2019-03-25回答
是呀,有同感!质监部门说没有出台政策,工商部门说是生产环节不归他们管!企业只能等!!!
,食品添加剂销售主管 2019-03-25回答
是的,国家经常就是这样,出台一个新的法规政策,但是后续的细则跟不上,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成了空白区,郁闷的很,问卫生部门说不归我们管了,问质监部门说还没出新规定不受理,问检验检疫部门说不在目录里不需要办理,让人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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