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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作为糕点申请SC时,需要制定审查细则吗?

馒头、包子之前总局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三)中已经明确纳入糕点申证单元中的蒸煮类,可以用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审查;16年23号公告出来后,给划出来单列一项:5.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炸糕、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其他];现在问题出来了,我们当地的食药监局说目前在用的糕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不适用了,需要申报企业自己制定相应的审核细则。请问一下:我们当地的食药监局做法合理、合规吗?谢谢!
4人参与回答
,电商运营岗 2019-03-29回答
确实有些产品是需要企业制定审查细则,但是作为主食:包子、馒头需要企业自定,有点想不通。附件是江苏FDA的发文,里面说的不够细,到官网上也看不到链接。
,食品项目销售工程师 2019-03-29回答
是不是搞错了哦?企业怎么有审核细则的制定权?!如这样,那还要职能部门干什么啊。
,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3-29回答
你可能是遇到了食药监临时工,审查规则由企业制定
,食品机械工程师 2019-03-29回答
江苏企业申报过:糕点 5 其他类,愿意提供申报信息的,予以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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