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一种复合
饮料,因为现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以准备自己起草备案一份标准。但是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现这样的问题,类似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产品定义时并没有将产品的所有成分一一列出来,只是写出了主要成分、工艺,然后可以添加
食品辅料就可以了。但是企标编写电子模板中却有这样一段话"说明产品由什么原辅料组成(列出所有原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经过什么样的工艺生产、产品的属性(如:饮料、
罐头)是什么?"如果按照这个要求编写的话,如果我改动配方的话就需要对企标进行更改。个人认为只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就行了,没必要列出详细的配方。大家觉得呢?这种情况该如何与卫生厅进行沟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