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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食品香料,香精外包装标注的疑问

各位大神请问一下GB 7718-2011 表1,可以用“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中的任意一个来表示食用香精、香料那么像,苹果味香料,香蕉味香料,迷迭香油 都是香料的情况下能否在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面直接就统合写一个“食用香料”呢。(不单独将多个食用香料一一标注)这样可行吗?或者说应该只是将苹果味香料,香蕉味香料合并味一个食用香料迷迭香油再另外标注(2760)?谢谢!!
3人参与回答
,食品化验员 2018-10-18回答
香精与香料是不同的,“苹果味香料,香蕉味香料”好像没有这个提法。按7718,这两个可标为“食用香精”(另,我记得哪里提到过,以后建议标成“食品用香精”。)迷迭香油,是香料。7718上,香精和香料都要标注的。香料是组成香精的主要原料。
,销售工程师 2018-10-18回答
我觉得用到的全是食用香料类可以标食用香精,既用到了食用香精又用到了食用香料,就标食用香精香料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8-10-18回答
直接标“食用香精香料”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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