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司有2家生产厂A厂和B厂,为发展A厂新建了一幢厂房,B厂有些产品搬至A厂老厂生产,A厂重新布局了老的生产场地,这样A厂的生产许可证就要变更,现在存在一个问题,老的生产场地已布局好,因我们生产的是生鲜的产品,现在已将A厂老厂房的变更资料上交,按正常的情况,最快也要到9月份才能再次交变更资料,这样新厂房的新增场地的变更资料一定要等9月份才能交,按流程审核结束,最快要12月了,7月份建完的厂不可能等12月份再开始生产,企业真的等不起,各位专家能不能给些建议,怎样做才能既符合要求,又保证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