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被注销前在库产品是否可以销售?经常看到有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问:总局领导:有个政策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下:总局以及地方技术监督局经常有这样的一类公告,如:某A企业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对于这样的情况,我理解是,该被注销企业从公告规定时间起,就不具备许可证编号所对应产品的资质了,如果继续生产就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但是还有以下问题,请哪呢过逐条予以解答。 1.A企业在注销公告前已经出厂并在超市销售(保质期远在公告发布日之后),这类的产品是否可以销售至保质期。 2.A企业工厂在注销公告发布前生产的产品(还在工厂库内),在公告发布后是否可以继续出厂销售? 3.某B企业购买了该A企业产品(是注销公告前生产、出厂的,均符合国家
食品安全标准),如果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对B企业检查中发现在使用A企业的产品(注销公告前生产、出厂的,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会判定B企业使用无证原料? 以上请领导能给以解答(不希望是以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的这类回答)谢谢! 答:您好,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分别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