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56%]§GB7718强调了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大家能讨论一下目前对这方面的违规现象§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3.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
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3.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