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销售的
食品标签有宣传诊疗作用之嫌,产品的生产日期在新法正式实施以前,按照老法四十八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fly]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八十七条第(六)项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应当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才能处罚;;而按照新法第七十一条和一百二十五条第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对销售者直接查处,请教该如何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