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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和条例草案规定不能生产经营混有异物,掺杂掺假的食品和添加剂合适吗?

食品安全法和条例草案规定不能生产经营混有异物,掺杂掺假的食品和添加剂合适吗?这样的内容是不是应该在产品质量法里的,混有异物,掺杂掺假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吗?这个是不是靠谱,你们家生产的产品能保证没有一点异物吗?
3人参与回答
,行政内勤 2018-10-24回答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药总局是负责国内食品生产、流通的,没质检总局的事了,所以产品质量法没关系了。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的最高法规标准。
,农产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8-10-24回答
混有异物,掺杂掺假不一定危害食品安全,但是肯定有这样的情况,如玻璃碎片、金属杂质可能造成对人体的伤害,掺假情况例如食盐掺入工业用盐,火腿肠掺入病死猪肉,上海福喜案等等,你说可怕不,不列入食品安全法能有震慑力。
,生产总监 2018-10-24回答
作为一个从事多年食品企业工作的人来说,食品中完全杜绝异物就象做梦一样的事~这条法律应该区分批量与个体,单单一个小的独立包装内发现了一个异物(比如5毛钱一包的小零食)就按50000起罚,估计食品企业要死绝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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