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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责任

小弟经营一家食品厂主要从事休闲食品加工,所使用原材料为粗加工原料。今年质检局抽检发现我的产品中防腐剂双乙酸钠)超标,要对我厂处罚,但是我在加工过程中没有加入任何防腐剂,我厂加工过程中均不使用该防腐剂,也未采购过该防腐剂,就是说这个超标的双乙酸钠是原材料粗加工时超标加入的。我和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供应合同和质量保证书,明确规定供应商必须按国家各项标准(微生物、添加剂等)提供原材料于我厂;索取了原材料供应商生产许可、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等证明;同时我索取了该原材料每一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当年委托检验报告。请教各位高手:就以上情况来看,我公司需要在这次质量事故中承担责任么?如需要承担责任的话一般质监局会怎么样处罚呢?(是处罚我厂然后我再去找原材料厂负责赔偿损失还是直接处罚原材料供应商?)如今我的疑问是:我厂并不具备食品添加剂的检验(自行)条件,无法每批次鉴别供应商所提供原料是否符合要求,这样的情况下只能用向对方索证、签订合同等方式约束供应商。如何避免我厂风险?请各位高手不吝指教!
3人参与回答
,食品原料销售助理 2019-04-21回答
这个问题还真是头疼,首先向你表示同情和慰问。问题出现了,我个人意见是首先向质监局说明情况,及时拿出整改报告。??把你的同批次原料及时送检,拿到原料中防腐剂超标的证据。1??让原料供应商做出书面的承诺和整改报告。2与原料供应商协商解决你的损失。
,食品检验员 2019-04-21回答
建议你把你的产品及原料的具体情况讲清楚一些。质监局抽检是你们产品不合格,当然是处罚你,而且只能处罚你,对你的供应商他不一定有权限去处罚,即使在他权限范围内,也要质监查到你供应商有问题才能处罚供应商。只能说你运气不太好,一般来讲,通常的厂家也只能向你这么监管了。至于损失,关键是看你们的协议是怎么规定赔偿,并且,你要有证据是供应商的材料导致你们产品不合格。
,食品生产技术经理 2019-04-21回答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如果你的原料供应商不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拿出证据去监管部门去讲理去,反之,交完罚款后收集好证据准备按采购合同找你的原料供方索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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