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生产许可证增项的问题好像很多。大家有问题都来集中讨论
假如办理生产许可证证的时候依据的企业标准改版了。那么我现在办理增项应该依据老企标还是新企标?要是依据老企标,那么老企标因为一些新国标的颁布而违规了,是否还能有效使用?如果依据新企标,那么已经用老企标办理的项目是否还有效?
4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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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国标,被企标确实比用国标好,但是现在按照流程来看,用国标是最方便的。用企标要“背企标、交增项资料、现场查看、封样、拿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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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提出一个。假如办理QS证的时候依据的企业标准改版了。那么我现在办理增项应该依据老企标还是新企标?要是依据老企标,那么老企标因为一些新国标的颁布而违规了,是否还能有效使用?如果依据新企标,那么已经用老企标办理的项目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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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生产许可证中食品分类系统中的类别,有大类与小类和具体品种的区别。申请大类的部分品种的生产许可证就需要有副页;申请的是具体的品种的QS就不需要有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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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的2010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是需要副页的。但各地执行情况不一。一般来说,某地的许可证要嘛都发副页,要嘛都不发副页,不应该出现一个地方有的产品发副页有的产品不发副页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的情况,无法提供副页的产品可能是获证企业未做发证检验,因此拿不到副页。如果使用这些产品作为原辅料的企业,需要注意了,必要时候可以向当地发证机构进行咨询确认,以免使用了无证产品,给本企业生产经营带来风险。2、许可证申报的时候产品类别如何填写都有具体规定,不存在只申报大类的部分品种就需要有副页,申报的是具体品种就没有副页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