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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验证、注意事项或危害/资质认定

CNAS-CL10中5.6.3.4 :实验室应制定文件化程序,规定标准溶液和其他内部标准物质的制备、标定、验证、有效期限、注意事项或危害、制备人、标识等要求,并保存详细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应有逐级稀释记录。想请教大家:其它的都好理解,可是“标准溶液和其他内部标准物质的验证、注意事项或危害”怎么个规定法?真心不理解,每个标准溶液都写注意事项或危害,那不得写死人啊?求指导!!
2人参与回答
,研发/技术员
2019-06-25回答
规定化学试剂、溶液的危害性及防护措施是一个最普遍的常识。化学实验室本来就应该有相关的规定。这在CL10:2012中也有要求,不是新内容。
,食品区域经理 2019-06-25回答
你应该对标准物质进行分类,化学标准物质比如汞标液 邻苯标液都是有毒有害的 肯定要有相应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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