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现制现售标签规范

执行标准:DB 31/2027-2014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现制现售强制标识: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制作单位。 非强制标识但有特殊情况应标识:保存条件、食用方式。 品名:过,没什么好讨论的。应该都没问题。 生产日期:由于都是当日制售,另外便于管理以及迎合市场明确到具体生产时间。 保质期:最好的当然是也具体到时间,但是表现方式又蛮有讨论感的。。。1.年-月-日-时 2.具体保质时间,如2小时 4小时 10小时(特指不满24小时的) 现榨饮料:DB31-2007-2012规定现榨饮料冷藏保质期不得超过2小。 现制色拉:DB31-2012-2013规定现制色拉0-6℃保质期不得超过10小时。 生食海产品:DB3206/T 296-2013规定加工完成至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小时。 其他熟食、卤味等等:DB 31/2027-2014 当日制售 制作单位:是要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名称呢?还是要名称和地址一起,不使用统一模板的话,用称打印比较伤机器。 保存条件:为了食品安全,归为冷藏及冷藏,不常温保存。(标准中特殊情况理解不了。。。) 食用方式:标准中特殊情况概念太模糊了,看了论坛里有些说标注了根据《产品质量法》可以作为免责条款,但是现制现售的基本都是即食就可以了,感觉没必要去特别标注,个人认为标签上的东西标的越多越容易被抓问题-。-所以普通类的就不去标注,只标注一些强制需要标注的如:DB31/2013-2013有规定要注明食用方法,我想标注:建议加热后食用。是否合理?其他的还没找到有什么要强制标注的。 求帮助,给点意见。脑子一团浆糊。
1人参与回答
,食品工场厂长 2019-07-01回答
拍照应该是每个都需要有的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