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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送样日期(13日)恰好赶上星期五(周末),所以经过两天休息(14日、15日),16日检测。在检验机构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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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吧保质期后的检测 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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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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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执法部门碰到这样的检测报告,应该不能用作证据吧,像湿米粉这类产品,也很容易有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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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做微生物,实验室取样,开始做实验开始培养微生物那天在保质期内就ok了,微生物培养要几天啊。 检测机构,应该看到包装知道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也知道要做微生物,如果超了保质期,他们应该不会做了,他们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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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项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