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同事就标准GB 1930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卫生生产规范》中的11.1.1 化学污染控制这条讨论,同事认为该标准 11.1.1.1规定:为减少或去除某些化学物质,可对源水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物理机械(和)化学处理,如采用膜过滤器、砂滤或压缩
纤维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去离子化(反渗透等)和曝气等工艺来完成。该标准适用于饮用
天然矿泉水、
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那么矿泉水可以采用11.1.1.1条中列举的工艺,包括去离子化法,但我认为矿泉水生产不应该采用改变化学成分的方法,请问天然矿泉水是否允许去离子化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