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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的来了,食品营养标签问题,大家来讨论。

大家好,我是某食药监管人员,近期接到10多份举报,全是关于食品营养标签问题,而且都是nrv%标示中出现了小数点,按照GB28050要求,修约间隔应为1,不该出现小数点,职业打假者(其实是职业敲诈者)抓住这一点,认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要求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并进行索赔,除法律规定的赔偿外,每一份举报信还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由于这些问题未对群众造成危害后果,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本人拟对这些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如限期内仍不改正者再进行行政处罚。至于举报人索赔问题,这些食品未对其身体造成任何损伤,而且非食药局职责范围,我局无权参与索赔事宜。不知如此处理妥否?请大家快来讨论!
6人参与回答
,食品采样实习生 2018-07-30回答
支持楼主的处理方式,这才是合格的监管者
,食品销售主任 2018-07-30回答
坚决支持,企业不是恶意错误,限期整改
,食品检验专员 2018-07-30回答
怎么这种错误都能犯?
,食品采购员 2018-07-30回答
精神损害他有依据吗?没依据甩都不甩他。
,进口食品网络销售员
2018-07-30回答
支持,是合理的。出现小数点违规,但是不会造成任何伤害,整改、罚款都可以,但是不能赔钱。
,食品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员 2018-07-30回答
食品安全法对这种情况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处理,虽然死扣条文是可以处罚企业,不过楼主的做法更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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