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理化检测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及计量周期/抗生素检测
对于不常用的强检仪器设备(比如有的设备几年才用一次),可以先停用,使用前再送检。对于非强检仪器设备,不必过于关注检定证书上的周期,那上面写着“建议”两个字呢,你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规定来执行,但记住一点,一定要保证两次检定之间仪器设备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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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仪器检定基本都是走过场 就为了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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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些计量院为了收入,经常性的不按照周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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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的计量周期的确定一般情况是依据相应的检定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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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试样预处理设备2.1 电子天平。2.2 微波消解系统。2.3 固相萃取器。2.4 旋转蒸发器。2.5 干燥箱。2.6 高温电阻炉。2.7 离心机。2.8 水浴锅。2.9 粉碎机。2.10 均质器。2.11 电热溶解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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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资深评审专家上课时提到过: 1.国家技术监督总局规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2.强检设备是由国家的检定规程决定其检定周期。强检以外设备的周期是根据设备本身的稳定性决定的,开始时,先定一年,如果每年都很稳定,你就可定二年,连续三年很稳定,你就可定三年,最长不能超过五年。这都是建立在连续几年的统计和控制基础上的,是以数据说话的,不是仅为了节约成本而为之。同时期间辅以期间核查表明设备也是稳定的才能这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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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均摘自GB/T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所以我将主题设置成共享。该标准前言称: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质量(包括感官和理化)、化学物质(包括有效成分、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毒素、环境污染物等)检测的食品理化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其他学科领域的化学检测实验室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