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食用小贴士: 碱性强的食品不宜用味精谷氨酸钠中的钠活性甚高,容易与碱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失去调味作用。所以在碱性较强的海带、鱿鱼等菜肴中不宜加味精。 酸味菜系不宜用味精味精遇酸性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加入味精不起作用。 做凉拌菜不宜直接加味精味精在70℃以上才能充分溶化。凉菜温度低,直接加入味精不易溶解,如事先用少量温开水化开,再浇到凉菜上,稍加翻拌,效果较好。 做馅料时不宜用味精做馅料时放入味精,不论是蒸或煮,都会受到持续的高温,使味精变性,失去调味的作用。 特别鲜的原料不宜用味精如蘑菇、香菇、鸡、牛、产于河海中的鱼虾以及特别新鲜的蔬菜,因为它们本身具有一定的鲜味,加味精反而口味不佳。 分娩三个月内的母亲和婴幼儿所食的菜肴不宜加入过量味精因为味精中的谷氨酸钠通过乳汁或食物进入婴儿体内,会与婴幼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生成不被机体吸收利用的谷氨酸锌随尿液排出,导致婴幼儿缺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