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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食品安全问题,日照这几家超市、酒店、商贸城被处罚!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1、经调查,日照市东港区创民日用百货店存在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老陈醋海蜇头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圣鸿腐竹食品的违法行为。 日照市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78.50元; 二、并处罚款1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10078.50元。 2、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南王家村银河商贸城的张守泉存在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的违法行为。 日照市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叁元伍角贰分(23.52元);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零贰拾叁元伍角贰分(5023.52元)。 3、经调查,日照君临观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日照市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决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0.80元; 二、并处罚款5000.00元; 罚没款合计5000.80元。 4、经调查,利群集团日照瑞泰国际商城有限公司经营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片(姜糖片)”的行为,日照市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伍元整(25.00元); 二、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零贰拾伍元整(5025.00元)。
1人参与回答
,食品工程师 2019-11-08回答
处罚尺度经常不一致 所谓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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