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种产品是动物油和植物油混合起来的,然后想再添加一些
抗氧化剂,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跟同事们讨论的时候特别纠结; 一开始我们想放在类别02.01基本不含水的油或脂肪里,因为使用的原料为02.01.01
植物油脂和02.01.02
动物油脂;但有的同事认为02.01下的子类目录里不包括动物油脂和植物油脂的混合物,应该算到02.05其他油脂和油脂制品的类别中。 我们想要使用的抗氧化剂是VE,但按照02.05的话是不能添加VE;但两种原料单独看的话都是可以使用VE的; 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按照带入原则,VE在动物油和植物油中都允许添加,所以在两者的混合物中的添加量分别按符合原料允许量即可,但我们实际操作的话可以先把原料混合再根据量添加VE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