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本企业生产人员、质量负责人、化验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生产人员、质量负责人、化验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人参与回答
,采购员 2019-11-20回答
再编写公司管理制度的时候,要考虑是否能做到,该怎么做,而不是乱写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