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生产记录文件,但在写生产指令单的时候与生产部门出现分歧,主要是1、生产指令单应有的内容,个人以为应该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生产的数量、质量要求、领用的原料以及交货期等等,但生产部门认为领用的原料在生产记录中填写,不用在生产指令单中体现2、生产指令单应该是在相关资源需求计划分析及生产计划编排后的最终的实施要求体现,所以应该是生产计划分解后生产车间具体可以执行的文件,但生产部门认为只要将产品名称、生产数量、质量要求及交货期给车间就行了,剩下的车间会自行协调。3、同时因为生产特点的原因,我们的干燥条件是太阳晒干,因此生产对于产品的最后完成时间是否列到生产指令单中也存在疑惑可否谈谈大家在生产中是如何开展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