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里面是这样对凝胶糖果的定义的:凝胶糖果 gelatinized candy以食用胶(或淀粉)、白砂糖和淀粉糖浆(或其他食糖)为主料制成的有弹性和咀嚼性的产品。可是在市面上好多胶囊型凝胶糖果并没有按照这个要求来做,他们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还是市场默认可以这样子操作?比如:市场上有款产品配料变顺序是这样的:1、
DHA藻油、明胶、甘油、
酸处理淀粉、水、
氧化羟丙基淀粉、甜菊糖苷;2、DHA藻油(添加量:64%)、明胶、纯化水、甘油、甜菊糖苷;这两款产品明显不符合食用胶(或淀粉)、白砂糖和淀粉糖浆(或其他食糖)为主料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