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原料方面有如下要求:
要求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和蜂花粉中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建立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原料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供应商应当相对固定。鼓励企业自建蜜源基地,或者与蜜源基地签订稳定的采购协议。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1》、《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2601—2》同时废止。此外,本《细则》发布前,已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但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要求的,应当在2022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整改,并申请获得蜂产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