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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标准委发布的推荐性食品标准的法律地位

依据食品安全法,质检总局不管食品生产了,标准委只管对食品安全国标的编号。但是在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里面依稀能找到关于推荐性食品标准的痕迹。那么,质检总局和标准委来发布这些推荐性食品产品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食药监局凭什么来认可这些标准?
9人参与回答
,食品检验员 2018-08-14回答
这些标准往往这么说,食品安全方面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具体相应标准是什么,有没有指定出来,他根本不管,也不说。
,食品检验员 2018-08-14回答
这些标准恰恰是为了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操作性差而制定的。
,食品检测技术支持经理 2018-08-14回答
过去:产品执行标准+食品卫生标准混乱时代:食品安全标准为王,藐视一切最终回到:产品执行标准+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8-08-14回答
所以我觉得这类标准法律地位不明确,可操作性差。
,肉制品添加剂研发应用工程师 2018-08-14回答
因为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还不完善,大量标准还没有发布;而且如果指定了食安标准,未来相关标准修订、发布周期不统一也是个问题。
,食品检测分析员 2018-08-14回答
历史遗留问题啊,要慢慢解决吧
,食品化验员 2018-08-14回答
也许只有标准化法管得上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8-08-14回答
从这个角度讲是食品安全法导向错误了。
,中药/食品检测员 2018-08-14回答
目前一些行业协会等组织,正在组织起草或修订推荐性食品国家质量标准,并在标准中规定食品安全指标以外的质量指标、检验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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