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75条规定列入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的生产,而
葫芦巴在保健食品可用原料目录中,质量规格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品种项下【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和【含量测定】项下的有关规定,药典对葫芦巴的描述是:本品为豆科植物胡芦巴 Trigonella foenum-graecum L. 的干燥成熟种子,葫芦巴籽浸膏是在GB2760中被列为可
食用香料的,按需适量使用,葫芦巴籽浸膏没有自己的GB,在食用香料通则里也没有对它的特别描述,所以葫芦巴籽浸膏到底可不可以用于普通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