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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营养标签内能量的确定和修改.求讨论.

根据国标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得出,质监局判断能量一栏是否合格的标准为“食品中的能量少于等于120%标示值”。即标签上能量为100kJ时,只要样品中的能量少于等于120kJ就判断为合格。求讨论的是,质监局或化验机构对于能量一栏是用实验的方法获取实测值,还是用“能量(kJ/100g)=蛋白质*17+脂肪*37+碳水化合物*17”计算公式获取计算值?因为这里面存在着一个修约的问题。相信大部分有头脑的同行在制作营养标签的时候,都会对数据做一个修约,以规避物料配方小幅度变化时对营养成分造成改变导致营养标签需要跟换的问题。正常思维出发修约时会对能量、脂肪、钠的数字增大,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的数字进行减少。那么按能量计算法获取计算值时,是否应该用新计算的数值去标识呢?这样做能否确保我们修约后的数字符合大于等于120%实测值呢?
6人参与回答
,肉制品添加剂研发应用工程师 2018-09-06回答
我的看法是按照新计算的数值去标识。如需要确保能量的修约值大于等于120%实测值(比较保险)的话一般在修约时对影响能量计算的脂肪的数值会适当增大,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适当减少,这需要你的综合考虑,以足够使能量计算在上述的保险范围内。
,销售经理 2018-09-06回答
20%的允许误差值已经够大了
,食品分析检测员 2018-09-06回答
貌似能量值不能直接检测吧。。。应该是计算得到的
,淘宝运营专员 2018-09-06回答
为什么会出来120%的值,我认为也是对取样,检测过程中所带来误差的一个规定吧,还有就是一些微量营养成分的忽略所带来的一个误差,能量都是通过各个营养成分的一个计算得出来的,所以不存在是因为修约而导致误差。
,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8-09-06回答
都是通过计算得来的,能量没法计算,检测蛋白、脂肪、碳水化合物后直接计算
,食品生产主任 2018-09-06回答
能量值都是通过折算系数计算出来的,这个是没有办法直接测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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