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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速冻SC审查细则中的一段话,大家都来看看!

最近在做速冻SC申请,审查细则中有这样一段话: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m。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以下。请问,是使产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要在30min内完成,还是产品从冻结开始到中心在-18℃以下要在30min内完成?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当然,更希望权威人士或都做过的给个答案
2人参与回答
,食品检验员 2018-12-23回答
速冻食品应具备以下5个要素:1)冻结需在-18~-30度的温度下进行,并在20分钟内完成冻结;2)速冻后食品的中心温度在-18度以下;3)速冻食品内的水分形成无数针状小冰晶,其直径小于100微米;4)冰晶分布与原料中液态水的分布相近,不损伤细胞组织;5)食品解冻时冰晶融化的水分能迅速被细胞吸收而不产生液汁流失。对于速冻食品而言,就是为了不影响其内部组织。如果水分聚合结成冰,细胞组织破裂,食品原有的内部结构就破坏了。
,食品研发 2018-12-23回答
文中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是指将产品放入速冻装置里的30分钟内,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最终食品中心温度要降至-18℃以下,才能达到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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