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怎样理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第十条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那么是不是说明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此次许可申请的食品类别?
3人参与回答
,食品研发 2019-01-02回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明确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函》(新食药监函[2016]1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商事登记改革""先照后证""的要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解决的是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问题,对于能否从事食品经营,具体能从事什么经营项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确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直接联系。
,食品检验员 2019-01-02回答
申请人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此次许可申请的食品类别
,食品检测销售 2019-01-02回答
意思是说:你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那么你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就要有:食品生产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