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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许可范围内增加产品种类需要去食药监报备吗?

请问各位,在生产许可的范围内 增加产品种类 是否需要去食药监报备?类似 我们单位有生产包子的许可 现在一直在生产猪肉馅的包子,现在要增加牛肉馅的包子 我们除了要进行型式检验 是否还要去食药监报备一下?
4人参与回答
,食品化验员 2019-01-03回答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章 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以上可做参考。
,食品工程师 2019-01-03回答
如果明细表里归属于同一品种,就不需要。这个品种指的是SC分类里的品种。按照我的理解,你这个品种明细应该是: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或熟制品),猪肉馅和牛肉馅归属于同一品种明细内,所以无需变更。当然,这个是广东佛山的情况,各地规定可能有差异。
,食品实验室经理 2019-01-03回答
只要在许可证明细执行标准范围内,可以不做变更(不是报备)。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9-01-03回答
各地区应该都有差异,深圳市的是进行增项,不需要现场审查,但是要提交资料,生产许可证的附页明细就会重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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