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生产纯牛奶(灭菌乳)的单位,目前正在申请SC审核,但化验室没有检测重金属的设备,按照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要求:7.检验管理审核内容: 检验制度中应有:(1)对出厂的乳制品产品逐批出厂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2年,样品保留至保质期;(2)
全脂乳粉、部分
脱脂乳粉、脱脂乳粉等原料乳粉出厂检验应自行检验。出厂检验是委托检验或部分委托检验的,企业应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对企业生产批次负责;(3)合格的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4)检验合格的乳制品,标识检验合格证号,检验合格证号可追溯到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5)
三聚氰胺为出厂自行检验项目等规定。问:我们公司的产品能否采用委托检验的形式,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这样是否能顺利通过SC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