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化妆品中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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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化妆品中辅助材料成分不被人体吸收

各位大神! 我现在将一款化妆品申报成械字号,然后评审需要我方证明:除主要成分外其他辅助成分(就是常用的甘油、石蜡、单硬脂酸甘油酯、吐温80)不被人体吸收,也就是不进入体循环和血液循环中,我方向评审解释这些辅助成分都是化妆品常用成分,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但这个解释不被认可,后来了解可做经皮试验来证明,但费时费钱。请教各位,是否有其他的方法或途径来证明其辅助材料成分不被人体吸收。感谢各位大神。 展开全部∨ 1 回答 ·  4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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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是护肤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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