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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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可以添加的甜味剂有哪些?分别限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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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是可以添加甜味剂,具体可以使用的甜味剂有:
,乳糖醇(4-β-D 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可适量使用,赤藓糖醇可适量使用,罗汉果甜苷可适量使用,木糖醇可适量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最大使用限量是0.3 (g/kg),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最大使用限量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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