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为产品包装日期,保质期为原料的原保质期。
依据条款—《卫生部关于食品分装加工及分装食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0号)》二、单纯性分装或添加少量其他成分后分装的定型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按分装日期标注;产品保质日期应按被分装食品的原保质日期标注,若添加成分的保质日期比被分装食品的保质日期短,则产品保质日期按添加成分的原保质日期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