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经过26年的发展,企业数已经达到一万家,产品数达到了2.5万个。全国共有46个单位建成了绿色标准化基地,种植面积达到1.69亿亩,对接2488家,基地带动农民增收每年10亿元以上。绿色食品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结构也日趋合理。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一、绿色食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4、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以农林产品为主,另外还有畜禽类、水产类和饮品。企业结构也不断优化,的和省级的占了很大比例。品牌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绿色食品商标在十个国家进行了有效注册,得到了保护,综合效益日益明显,提高了食品安全水平,增加了企业效益、农民收入。
从环境监测到生产过程、产品加工、检测储运,绿色食品都有一套成熟的标准,重点监控四个环节:产地环境、操作规程、质量监测、包装标识,必须要按照规范操作。
二、绿色食品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监管制度:
1.企业年度检查。要每年到现场对企业进行年度检查。
2.产品抽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绿色食品产品进行检测,如2015年抽检率是27.4%,有些年份高于30%,低达到20%。工商部门把绿色食品的监督抽查作为执法的重要内容,在市场当中如果发现违规使用标志或是假冒企业,都要进行处罚,绿色食品中心和工商之间形成了很好的合作。
3.公告和通报。对于批准的或是注销的都要进行公告和通报。我们进行了质量安全预警,就是在检测机构和企业当中设置信息员,把风险尽量消化在萌芽当中,对有风险的产品抽检力度就要更大。对于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或企业年检中达不到要求的,既取消企业的绿色食品资格,又取消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截至2016年10月,有110个产品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2015年度,中心根据检查结果共撤销了74个产品标志使用权,检查了全国55个城市或地区的160个各类市(商)场。
4.市场建设。绿色食品发展的终目的是给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健康的农产品和食品,同时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所以必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建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