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毒理学检验
问答首页
话题分类
我的首页
消息提醒
食品商务网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保健食品
保健品毒理学检验
各位:在保健品毒理学检验项目选择原则中,有这样的说法: “一般进行第一、二、三个阶段毒性试验,必要时应进行第四阶段试验”。这里的“必要”是在什么情况下呢?谢谢!
1 回答 · 4 关注
共1个回答
少女病,食品化验员
2019-03-06回答
评委认为第一、二、三阶段的试验不能满足产品的安全性需求的时候
1
0
相关问题
“不准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的法律依据?
7个回答
特殊膳食食品是保健食品么
13个回答
特殊膳食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
1个回答
萃取物可不可添加食品和保健食品配料当中
9个回答
保健食品微生物检验中致病菌检测问题?
4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
提示
提示信息
确定
取消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