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签问题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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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各位大神求助保健食品标签问题。GB7718 4.1.3.1.1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并按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该条是否适用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用“主要原料”为引导词是否正确。在线等!!! 展开全部∨ 0 回答 ·  3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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