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添加剂的命名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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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添加剂的命名是否可以加上”终端食品“

3 命名原则3.1 由单一功能且功能相同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复配而成的,应按照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功能命名。即“复配”+“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如:复配着色剂、复配防腐剂等。3.2 由功能相同的多种功能食品添加剂,或者不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可以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全部功能或者主要功能命名,即“复配”+ “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也可以在命名中增加终端食品类别名称,即“复配”+ “食品类别”+“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这个说法,是第二种“由功能相同的多种功能食品添加剂,或者不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才可以加上“食品类别”;那对于3.1这种“ 由单一功能且功能相同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复配而成的“是否也可以加上”食品类别" 展开全部∨ 2 回答 ·  1 关注
共2个回答
按照产品分类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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