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食用香精香料
问答首页
话题分类
我的首页
消息提醒
食品商务网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添加剂和原辅料
复配食用香精香料
企业生产的食用香精香料是通过购买其他公司成品食用香精香料经混合搅拌复配而成,无其他生产工艺,企业应该办理何种证件?
1 回答 · 1 关注
共1个回答
寂寞花火,外贸业务
2019-03-14回答
同样,如果我从其他公司买进成品香精,然后在工厂加上自己的增稠剂、乳化剂、载体、抗氧化剂等,还能算食品用香精吗? 能否申请相应的食品用香精生产许可证?
7
0
相关问题
“按需用量”的添加剂如何控制用量?依据是什么?
10个回答
“健康糖”是复合添加剂还是固体调味料
4个回答
“某仲景”的香辛料精油,厂家使用的时候需要添加剂备案吗?
8个回答
“肉宝王”到底是不是“食品添加剂”?
12个回答
“山梨醇”作为食品添加剂,请问它的配比值是多少?
10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
提示
提示信息
确定
取消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