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添加剂标识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关于《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食品用香精标示问题

请教食品用香精行业的同志们:根据GB 2992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中下面两条,食品用香精标签上如何标示呢?同时标“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香精”吗?以前只标“食品添加剂”的。4.1.1 应在食品添加剂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4.1.5 食品用香精应使用与所标示产品的香气、香味、生产工艺等相适应的名称和型号,且不应造成误解或混淆,应明确标示“食品用香精”字样。有参加过培训或咨询过政府部门的指教一下吧!谢谢! 展开全部∨ 2 回答 ·  5 关注
共2个回答
可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微博咨询下
  3 0
个人感觉两个都加上会好一些
  2 0
相关问题
“按需用量”的添加剂如何控制用量?依据是什么? 10个回答
“健康糖”是复合添加剂还是固体调味料 4个回答
“某仲景”的香辛料精油,厂家使用的时候需要添加剂备案吗? 8个回答
“肉宝王”到底是不是“食品添加剂”? 12个回答
“山梨醇”作为食品添加剂,请问它的配比值是多少? 10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