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配调味品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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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配调味品在食品标签中如何标识问题

没有国标,没有行标,只有企标的复配调味粉,在食品标签中如何标识,比如某某精粉(**提取物、淀粉、麦芽糊精)可以标识成食用调味粉吗?用量没有超过2%,或者标识成某某精粉(某某提取物),属于调味品里面的还是可以标识成食用香精香料就好? 展开全部∨ 1 回答 ·  3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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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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