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食品原料的问题
申请新食品原料的问题
大家好,请教下大脚:最近在准备一个新食品原料行政许可的项目,在申报资料中有需要提供“安全性评估报告” 这一项资料,卫生学检验报告,毒理学检验报告,微生物耐药性试验报告和产毒能力试验报告需要由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CMAF)出具,安全性评估意见需要由有资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机构出具。这里是不是得分开两个机构来进行:先做相关的检验得出检验报告,再出具评估意见?还有这个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怎么找?刚接触这个,很多东西不明白,希望大家可以给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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