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新食品原料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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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新食品原料用作配料的问题

用“人参(人工种植)”作为配料加入酒中,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要求。”卫生部公告中关于"人参(人工种植)"的“食用量≤3克/天”,那最终人参酒成品标签上的食用量该如何标识?标≤3克/天,那实际饮用的话远远不止这个量;还是按照配料量等比例换算? 展开全部∨ 3 回答 ·  4 关注
共3个回答
已被批准为新食品原料的原料在申请的时候,应该就有过安全性评估吧,还需要生产的时候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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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算成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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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换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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